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减征等功能升级啦!
http://file.tax100.com/o/202206/02/917_1654178342148.jpg?width=1080&size=63467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政策要求,对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出口退税等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2022年6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车辆购置税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一是增加车辆购置税申报减免税类型,代码为13129918,当纳税人选择该减免项时,对申报表中填写的车辆类型、排气量、座位数信息进行校验,同时符合上述校验规则的,弹出提示由纳税人选择享受;二是增加与增值税发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校验,不符合校验时弹出提示信息,系统不予受理。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购税申报”功能,系统弹出政策指引,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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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选“我已阅读并遵从上述法律声明”点击“继续”按钮,进入发票信息录入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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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获取发票信息”按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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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发票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可查看发票信息,也可点击“获取发票信息”按钮重新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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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车辆登记注册地”,请准确选择,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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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信息带入申报表中,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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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上角“计税”按钮系统生成申报表,符合减免条件的,系统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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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符合减免条件,点击“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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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该车为存在免税标识的新能源汽车、减税标识的挂车,且购置日期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的,系统自动生成车辆购置税减税申报信息。
若该车新能源汽车免税标识为“0(否)”,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符合计税价格小于等于30万元,座位数小于9座,排气量小于等于2000毫升或为空等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选择减免税类型代码为13129918的优惠政策,系统根据规则校验车辆是否符合减免税类型代码为13129918的“部分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2022)”减免税类型。符合的可享受优惠;不符合的系统弹出提示信息不可享受该减免。
信息填写完毕,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二、调整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
优化内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退税。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大型企业可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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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查询功能
优化内容: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纳税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历年纳税信用结果,并可下载、打印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报告。纳税人查询2021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时,页面增加说明:“如您对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纳税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功能,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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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依照规定,选择评价年度,点击右侧“查询”按钮,查询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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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评价结果信息”下的“开具”按钮,下载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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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评价结果明细”,可下载或打印,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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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六税两费”按次申报印花税退税信息确认功能
优化内容:向所属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推送申报明细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是否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条件,符合条件的点击“我申请退税(费)”按钮完成确认,系统接收到确认申请后,为纳税人办理退税事宜。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信息提醒”弹窗或左侧菜单“特色业务—六税两费按次申报印花税退税信息确认”进入退税信息确认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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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条信息,进入信息确认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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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填报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并确认退税(费)银行账户信息,信息确认完毕,勾选退税(费)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我申请退税(费)”按钮,完成退税确认。系统根据纳税人选择进入退税流程。
当纳税人填报的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的,弹出含有“不应享受优惠”按钮的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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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整“六税两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针对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根据相关条件进行判断,不符合“六税两费”优惠条件的,在申报时进行阻断,如纳税人存在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并且申报的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在纳税人资格认定表中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有效期起止时间范围内,则不允许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纳税人申报涉及六税两费功能的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消费税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时“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默认为“否”不可修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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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纳税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选择借款合同税目时系统弹出提醒对话框。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企业在进行印花税税源采集时如表单中选择借款合同则弹出提醒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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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优化小规模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应征收入、免征收入提取规则。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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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次即“(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和第9栏次“(四)免税销售额 ”之和大于2万(按季大于6万),则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次即“(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第9栏次(四)“免税销售额 ”和第22栏次“应纳税额合计”三者之和填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1栏次“应征收入”中。
如果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次即“(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和第9栏次(四)“免税销售额 ”之和小于等于2万(按季小于等于6万),则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第1栏次即“(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第9栏次“(四)免税销售额 ”和第22栏次“应纳税额合计”三者之和填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2栏次“免征收入”中。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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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整出口退税功能
优化内容:一是电子税务局增加出口退税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订阅或取消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功能,提醒信息主要包括“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提醒、出口退(免)税管理要求更新提醒”等;二是调整“未申报退税的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清单”、“已审核办理完毕的企业退税清单”等查询功能,取消“出口退(免)税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结果表”菜单;三是精简附列资料,主要包括免抵退税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取消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取消融资租赁合同原件,改为融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或“出口退税场景化”办税,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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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调整逾期申报首违不罚功能
优化内容:针对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登记为税收违法行为且所属期间起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违法手段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且当前时间在责令限期改正文书中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的情况,自动判断首违不罚。对于不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况,将信息推送到税务机关受理,符合首违不罚的,系统自动将信息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纳税人可进行申报操作;如果不符合,由税务人员在核心征管系统完成处罚流程后进行相关操作。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逾期申报”功能,系统显示企业申报期限一年内逾期未申报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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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系统弹出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或“办税服务厅”,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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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系统自动将信息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纳税人可进行申报操作。对于不符合首违不罚的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简易处罚待办推送至电子税务局税务端,由税务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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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军 王彦航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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