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1 01:30:10

咸税·微视丨纳税人如何享受之前月份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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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纳税人如何补充享受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1、如果纳税人希望在工资薪金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选择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办税系统中更新纳税人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发工资时会自动为纳税人扣除从符合条件月份起到申报当月的累计扣除;
2、如果纳税人希望在2022年度汇算时再享受,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符合条件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往期回顾: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咸宁市税务局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哪些亮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了集中征缴期忘了缴费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如何操作?
●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应该如何开具发票?
●哪些企业能够享受增值税新一轮大规模留抵退税呢?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编辑:侯树强
审核:艾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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