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6-1 01:10:08

新办纳税人纳税辅导--热点问题归纳

1.问:我省新办纳税人网上业务办理方式是什么?如何下载?
答:新办纳税人可以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具体操作如下: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
1).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
2).打开页面,会弹出温馨提示,在温馨提示下方,图片标出红框所示,为客户端版下载处。按提示进行下载、安装。
2.问: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如何登录?
答: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支持单位登录和自然人登录。单位登录支持“手机验证登录”、“短信验证登录”和“CA证书登录”。点击登录按钮,依次填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税务局开户时留的电话号码”、填入获取的验证码、点击“马上登录”按钮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客户端。
3.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税务机关为符合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4.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表都包含那些内容?
答:《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包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的合并申报,支持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同时申报,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的纳税申报。
5.问: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按照财税10号公告的规定,依授权,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发布2022年第2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国家上限标准(顶格50%税额幅度内)减征50%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6.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表没有纳税项目是否可以不申报?
答: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税种(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如没有涉及到本属期需要申报的税种,则无需申报。
7.问:纸质发票和电子版发票,可以同时领用吗?
答: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
8.问:已经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可以作废吗?
答:如果是增值税申报作废,可以这样考虑:
(申报期内):1、申报成功尚未缴款的,可以在网上直接作废;
2、申报失败的,无需作废,直接重新申报即可;
3、申报成功已经缴款的,无法在网上作废,只能做更正申报;
(申报期过后):1、申报成功的,无论缴款与否,都无法在网上作废,只能做更正申报;
2、按次申报的代扣代缴申报表,如果没有缴款,可以在网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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