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0:52:5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字〔2004〕1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通知
内国税流字〔2004〕1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通知》(国税发明电75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一窗一人一机”是总局进一步强化增值税管理、优化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防伪税控税务端软件升级、数据升迁及窗口设置工作,确保全区3月1日前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推行工作。
二、为保证“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顺利推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明确责任。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航天信息公司做好防伪税控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的安装,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报税子系统、发行子系统及发售子系统的升级工作;流转税部门负责基础数据录入,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导入(或录入),防伪税控税务发行、企业发行及发售系统的数据升迁及窗口设置工作;航天信息公司负责防伪税控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的安装等工作。
三、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推行工作分两批进行,我区第一批推行地区为呼和浩特市及鄂尔多斯市,其余盟市为第二批推行地区。具体时间安排为,第一批推行的地区在1月12日前完成服务器安装工作,1月16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基础数据录入及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导入(或录入)工作。此间应做好数据升迁准备工作,1月16日待旗县级稽核系统数据传输后开始防伪税控数据升迁,并于1月20日前完成“一窗一人一机”窗口设置工作。第二批推行地区在2月12日前完成服务器安装工作,2月16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基础数据录入及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导入(或录入)工作,此间应做好数据升迁准备工作,2月16日待旗县级稽核系统数据传输后开始防伪税控数据升迁,并于3月1日完成“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窗口设置工作。
由于盟市数据库服务器及应用服务器的安装工作是由航天信息公司通过远程安装方式进行的,为保证安装工作有序进行,要求第二批推行地区根据《服务器安装时间表》(另文通知)与航天信息公司(内蒙古四通金穗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的数据库密码。
四、由于“一窗一人一机”模式的推行在技术上是基于防伪税控网络版的升级,因此,各地要做好防伪税控网络版的培训工作,按照防伪税控网络版的要求做好设备配置、岗位职责及权限设置、基础数据整理及录入、一般纳税人档案导入(或录入)、数据迁移等工作。
(一)岗位设置要求。按照金税工程相关岗位设置及职责的规定,结合防伪税控网络版系统功能模块的要求,增设如下岗位。
1.盟市级国税机关。
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岗:负责税务发行的授权与审批、网络版各子系统用户权限、用户组的审批及其他业务管理。
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系统管理岗(含技术管理岗职责):负责本级国税机关用户及其权限设置和维护;负责用户组的设置及维护;负责下级国税机关信息及其系统管理员的设置与维护;负责数据备份管理;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日常维护工作。
2.旗县级国税机关。
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岗:负责防伪税控企业初始发行和注销的授权以及重新发行的审批,企业发行系统、发票发售系统、认证系统、报税系统操作员权限的审批。在一般纳税人认定系统运行前,负责系统管理模块中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信息的登记、变更、注销等)。
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系统管理岗(含技术管理岗职责):负责本级和下级国税机关、用户的权限设置与维护;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日常维护工作
3.按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进行用户授权,用户包括操作员、管理员和监督员;原则上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岗由流转税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系统管理岗由信息部门负责;用户代码按照统一的编码原则进行设置(国税机关使用9位代码),用户名按照实名原则设置,并做到一人一密,定期更换;岗位设置必要时可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必须是一人一密。
(二)基础数据整理及录入。
基础数据包括国税机关信息和用户信息,并由流转税部门确认后分别由盟市级及旗县级应用系统管理员录入到网络版软件中。其中,如企业所属国税机关为旗县级的,受理该企业认证、报税的操作员所属国税机关也应为旗县级,并且认证、报税的国税机关税局代码应一致。
(三)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
盟市级应用系统管理员仅在系统初次使用时将稽核系统一般纳税人档案导入网络版防伪税控系统中,数据导入成功后不得重复导入,各旗县区局要对导入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发现有误可进行补录或修改。如档案无法正常导入的,应进行手工录入并按照区局《关于金税工程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国税流字36号)有关要求做好档案录入工作。
(四)数据迁移。
数据迁移包括税务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V3.4)和发票发售子系统(V3.31)的数据,各子系统数据迁移由各子系统操作员和应用管理员共同完成。数据迁移前要注意对防伪税控税发、企发、发售、报税子系统进行全目录备份,对认证系统做数据库备份;数据迁移前由盟市级业务管理岗及应用系统管理员对各旗县数据迁移内容(包括金税卡卡号)做一致性检查,并对注销企业的金税卡号进行清除。迁移后应对内容做一致性确认。
五、为保证防伪税控网络版的顺利升级,各地要按照区局规定的时间开展工作,并做好新旧业务的衔接工作,即在进行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导入(或录入)及数据迁移过程中暂停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税务发行、企业发行、发票发售认证等工作。防伪税控网络版升级结束后,上述业务(包括报税工作)必须统一在防伪税控网络版平台下运行,不得再使用防伪税控单机版。
六、防伪税控网络版升级后,各征收机关要及时调整现有基于DOS版的局域网网络环境,做好防伪税控网络版与CTAIS及“征管2000”数据接口工作,确保“一窗一人一机”模式按时推行到位。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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