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0:36:4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5〕75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5〕7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7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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