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26 01:10:21

《纳税人缴费人之家》| 六税两费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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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何特点4个问题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有哪些5个问题
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6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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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孙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3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以下简称财税10号公告),税务总局同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3号公告),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及征收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帮助大家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及申报缴税方面的新变化,确保大家能够及时、足额、便利地享受优惠,今天我们请到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北林区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四级主办,绥化市税务局兼职教师周未名同志,请她来给我们解读一下“六税两费”的相关政策。

绥化市税务局兼职教师 周未名
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按照财税10号公告的规定,依授权,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发布2022年第2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国家上限标准(顶格50%税额幅度内)减征50%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四大特点:一是扩大适用主体范围。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延续减免幅度。此次减免政策总体延续了19年财税(2019)13号文件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政策。三是细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方法。财税10号公告和税务总局3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判定方法进行了分类细化。四是持续简化办税流程。本次减免优惠继续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主持人 孙哲
关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申报缴税方面的新变化有哪些?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

绥化市税务局兼职教师 周未名
一、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情形: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二、新设立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情形: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新设立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第二种情况,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区分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和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两个阶段来适用政策,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要根据刚才第三个问题中介绍到的人员和资产等标准来判断能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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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化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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