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07〕22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内国税出函〔2007〕22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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