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0:23:5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流函〔2008〕31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8〕3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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