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改革发展局、住房管理中心,省直及系统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附件: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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