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1 10:14:26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国税出函〔2010〕18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出函〔2010〕18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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