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提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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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其中明确,将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公告规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此外,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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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聂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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