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怪孤客 发表于 2020-4-26 16:48:08

年轻人,不要再被“套路”啦!

省税务局省科技厅联合推出十二条措施倾力支持河北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来源:河北税务

近日,省税务局、省科技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政策服务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服务科技创新十二条举措,从优化我省科技创新生态、推动雄安新区创新高地建设、推进优惠政策事项便捷办理、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提升协同服务水平五个方面着力,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创四建”活动要求,增强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促进我省以优质增量提升供给能力、优化供给结构,持续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实现战略性转变。  在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上,通知指出,各级税务、科技部门要协同发力,全方位开展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全面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服务创新的浓厚氛围。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构建“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河北制造”合作新模式,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认定、评价,促使我省科技型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科技型企业增长目标。  在着力推动雄安新区创新高地建设上,通知要求,两部门要协同打造区域创新高地,通过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切实优化科技服务、纳税服务,引进、培育、认定创新型企业,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雄安新区主动融入全球创新。  在着力推进优惠政策事项便捷办理上,通知强调,两部门要协调配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流程、精简资料、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不断优化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系统为企业自动生成研发费用核算辅助账和纳税申报表,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设置享受科技创新优惠提示提醒服务,从而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最大程度便利。  在着力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上,通知指出,两部门要及时开展政策调研,对科技创新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明确问题解决方法,提供政策落实指引,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对有异议的研发项目,及时通过异议解决机制为企业提供“定心丸”,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风险,解除享受优惠政策的后顾之忧。  在着力提升协同服务水平上,通知强调,两部门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和减免税数据,协同推进管理和服务。持续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问需求、优服务”活动,精准把握企业需求,优化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对信用级别高的科技型企业提供“绿色通道”“银税互动”等增值服务;对暂时达不到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分门别类后续辅导,引导其尽快符合条件享受优惠政策。强化政策落实的检查督导,坚决纠正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天涯怪孤客 发表于 2020-4-26 17:04:06

年轻人,不要再被“套路”啦!

省税务局省科技厅联合推出服务科技创新十二条措施解读
增强创新动力 完善创新生态省税务局省科技厅联合推出服务科技创新十二条措施解读2020年,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8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8.5万家。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日前,省税务局、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政策服务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从12个方面采取措施,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加快培育和完善创新生态,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助力科技企业发展,增强创业孵化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部门牵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的培育、认定、评价工作,确保科技型企业及时取得享受政策的资格。税务部门牵头落实好各项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按规定延长至10年;持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企业研发的普惠支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全面落实“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减免税政策。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支持建设线上线下、展示交易与成果转化产业化相结合的重大平台,培育、建设与引进一批高水平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企业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着力构建“京津研发、河北转化、河北制造”合作新模式。税务部门会同科技部门积极做好优惠政策宣传和辅导,严格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雄安新区试点示范,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简化政策办理程序以构建税务科技协同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为目标,在雄安新区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球创新高地。大力优化科技服务和纳税服务,引进、培育和认定创新型企业,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立体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两部门要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定期举办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专场培训”以及税法宣传月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专题宣传”等专项活动。
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流程、精简资料、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税务机关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严格落实企业“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为科技创新主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最大程度便利,减轻科技创新市场主体负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推动政策便捷落地,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优化事中事后服务。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将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不断优化完善整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研发费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网上办税等各类系统,为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信息化支撑,推动政策便捷落地。科技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有关资格认定、评价以及项目鉴定系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便利服务。税务部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核算、政策享受提示提醒、优惠政策链接、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生成等便利,使科技型企业方便快捷享受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加强政策调研,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及时研究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创新税收政策落实、后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明确解决方法途径,提供政策落实指引,增强政策执行确定性,稳定科技型企业预期,解除享受优惠政策的后顾之忧。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加强工作衔接,优化事中事后服务。精准把握企业需求,进一步优化全流程服务,确保科技型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事中监控,税务部门提醒提示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和减少政策风险;加强事后跟踪,对暂时达不到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税务、科技部门区分情况,分门别类实施后续辅导,引导企业达到条件后享受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纳税信用体系,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交换和数据分析,不断提升协同治理、协同服务能力。税务、科技部门运用共享的数据信息,协同推进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深入开展数据信息分析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结合企业在科技创新、纳税遵从等方面诚信程度,健全科技型企业纳税信用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专项服务。科技部门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分类指导、差异扶持的原则,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税务机关利用办税服务厅“绿色通道”,为纳税信用级别高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专项服务,使之办理涉税事项享受最大程度便利;设立科技型企业纳税服务热线“专家门诊”“专家会诊”,为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排忧解难”。拓展纳税信用的增值服务,将科技型企业的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纳入税银互动,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负担,助力企业发展。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加强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明确职责任务,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压实政策落实责任,通过日常检查及重点检查,切实保障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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