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事问答 | 个人是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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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是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由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制作: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策划:李刚 苗漪雪
录制:王中慧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办公室
责辑:李刚 苗漪雪
编审:朱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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