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2366近期热点问答
Q1、广西电子税务局是否可以查询企业管理员?
A
在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功能模块的“登记信息”栏目可以查询企业税收管理员。
Q
2、企业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后产生多缴税款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办理退税?
A
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退税,即可申请办理退税。
Q
3、忘记“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如何修改“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
A
忘记密码时,可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即可。找回密码须进行验证,目前提供两种验证方式,一是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修改密码则可以通过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密码】,录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成功即可。
Q
4、我要申报上一年的残保金,但是我单位人员流动性比较强,而且有临时工。请问该如何确定“上年职工人数”?
A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用人单位因合理原因导致上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差异较大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上年实际月份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
月度平均值=(人数月初值+人数月末数)÷2
全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度平均值之和÷12
Q
5、我是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吗?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2022年5月6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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