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18 16:09:47

《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了《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背景、依据及主要目标任务
近年来,高速公路的投融资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基本上是以企业投资建设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建设运营。2017年,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97号),明确了国家高速公路、地方高速公路及收费一级公路等收费公路建设中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关键词解释及注意事项
本办法仅适用于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收费公路。关键词释义:《资金管理办法》中所称的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是指通行费收入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高速公路和其他收费公路;所称的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专项资金,是指以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为资金来源,安排用于收费公路管理、养护及支付有关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本息和服务费的资金。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专项资金仅用于相关收费公路的管理、养护,以及建设时所使用的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和服务费支出,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三、《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五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有关概念、部门职责,以及使用范围和分配方式等。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因素包括各收费公路路段的通行费收入、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需求等,分配时应先满足还本付息资金需求。用于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用于公路管理、养护的,由市县财政、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使用。
办法规范了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财政部门按规定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高速及其他收费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