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7〕382号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新国税办〔2007〕38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7〕504号)转发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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