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14 06:40:13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要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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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屯税务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4月1日至今,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推出了系列“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税收宣传活动。下面,我们看看主要涉及哪些优惠政策。


增值税留抵退税
1.2022年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安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适用对象——
(1)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放宽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就是全部退还。
覆盖行业——
(2)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等行业留抵税额问题。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此前,对于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次将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还这些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
2.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跟以往的政策相比有什么特点?
一是提前退付。以前对企业增值税有一些留抵退税,但是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结转下期抵扣,就不是在前面退付,而是结转到后面缴税的时候抵扣。今年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改为了购进退税,不再等企业产生销售之后再去抵。
二是存量退税。在2019年4月以后企业新购进的设备或者说投资形成的增值税,纳入到留抵退税范围。今年不仅退付增量留抵税额,还要退还以前年度结存的进项增值税,就是若干年以来没有通过销项抵掉的进项增值税全部可以退还。所以,今年跟以前比不仅仅是退还增量,存量也要退。
三是扩大范围。原来主要是在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全额增量留抵退税。现在是扩大到所有的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等行业企业。退付的比例像小微企业以前只退60%,现在不再限制,是100%的退。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可以开具,应按照什么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答:按照2022年第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第三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11号公告中明确“已向购买方开具专票的,应将专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如果2022年1-3月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开出有税率普票,是否需要收回才能享受免税?
答:11号公告第三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因此,纳税人在11号公告发布(2022年3月3日)前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办理免税;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将发票追回换开后才能享受免税政策,可按规定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在11号公告发布之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开具和使用发票。

六税两费
6.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7.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适用新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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