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42: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6〕417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6〕417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lt;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gt;的通知》( 国税函〔2006〕683号)转发你们,请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工作并对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6〕417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