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39:59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2]50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50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17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油站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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