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http://file.tax100.com/o/202205/13/628_1652383232955.jpg?width=1080&size=38844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那么,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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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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