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39: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财法税[2006]10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财法税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地税局、乌昌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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