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38: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2]62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62号
状态: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56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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