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33:3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3]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流5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103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103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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