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9 16:15:20

母亲节的礼物 这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她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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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母亲节。母亲,是我们永远说不完的思念、写不尽的依靠。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为妈妈们整理出一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送上节日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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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
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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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支出
扣除范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
1.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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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支出
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本人扣除。
特例:本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选择由本人扣除。

注意: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且接受教育时间或取得证书时间完全重合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上述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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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支出
扣除范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注意: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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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方式: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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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扣除方式: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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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支出
扣除范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在内的所有子女。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扣除方式:1.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注意: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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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庐阳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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