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28: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财法税字[2000]09号 新地税二字[2000]020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新财法税字09号 新地税二字0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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