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21:42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流[2003]103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103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9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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