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关于福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业务平台上线后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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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业务平台上线后的业务公告
尊敬的企业和职工 :
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建设工作部署及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新系统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18】264号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得选择性参保。请各参保单位和职工自本月起认真核查参保情况,依法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改正的,我中心将做出相应处理。
漳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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