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6 10:00:07

赣财税〔2022〕11号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赣财税〔2022〕11号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赣财税〔2022〕11号
赣财税〔2022〕11号

【发文字号】 赣财税〔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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