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6 02:35:49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即征即退缴回申请等功能升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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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要求,对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等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

调整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
优化内容:
一是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企业划型为中型企业的,自2022年5月1日可申请“存量留抵税额”退税。
二是增加“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缴回申请”功能,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申请缴回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
三是增加“留抵退税缴回申请”功能,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申请缴回增值税留抵退税。
四是调整退抵税费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实现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及进度查询,包括留抵退税申请类型、留抵退税申请受理日期、申请退税金额、退税进度情况等。对于已提交系统暂未开具收入退还书的留抵退税业务,纳税人可申请撤回。
功能操作:
(一)即征即退缴回申请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即征即退缴回申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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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提示点击页面中的“已退税款记录查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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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将查询到的信息带入申请表中,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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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人、缴回申请理由等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系统反馈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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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系统为纳税人生成应缴回的税款信息,纳税人需缴纳应缴回税款。
(二)留退抵税缴回申请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留抵退税缴回申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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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依照规定,在2022年10月31日前填写本申请,可缴回的金额一次性全部填写,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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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系统为纳税人生成应缴回的税款,纳税人需缴纳应缴回的税款。
(三)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可查询留抵退税业务办理进度。申请进度状态包括:已申请、已受理、已审核、已退库。对于已提交系统暂未开具收入退还书的留抵退税业务,纳税人可申请撤回,点击右侧“撤回留抵退税申请”,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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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交撤回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校验。一是如主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则第3栏“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允许填写;二是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应等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对应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合计。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功能,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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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行“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在免税政策期内已封住,不可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电子版报表为第18栏),应等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对应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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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印花税税源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对于按次申报的印花税,第5栏“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由选填项改为必填项。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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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为必填项,未填写时系统弹出校验提醒。

调整残疾人保障金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如残保金缴费人税费种认定为按年申报,税款所属期改为填写一个年度,申报时系统自动对应填写该年度的1月1日和12月31日。
功能操作: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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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缴费人税费种认定为按年申报的,申报时税款所属期只需选择申报所属年度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 军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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