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一字[1998]009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一字00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学生和实习人员条款有关规定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外函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国税外函5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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