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14: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发〔2006〕95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发〔2006〕9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转发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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