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5]023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新地税二字0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外)字10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新财(外)字10号“通知”
附件 新地税二字02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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