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2-5-3 11:45:09

【税宣有约】《税法一路通》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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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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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今年4月是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联合邵阳市应急广播FM95.4邵阳综合广播推出《税法一路通》节目,为您解读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让税收改革红利切实惠及千千万万纳税人,敬请关注!
税法一路通
欢迎收听由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联合邵阳市应急广播FM95.4邵阳综合广播推出《税法一路通》节目,今天的《税法一路通》将为您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是否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是否适用免税政策,应根据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判断,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后,应如何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本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本期《税法一路通》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听,如果您有税费政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可以拨打2393333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微信号“听我的”进行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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