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11:08:3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函〔2008〕479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印制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发票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同意印制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发票的批复
新地税函〔2008〕479号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冠名发票的请示》(乌地税发[2008]15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专业发票”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从方便纳税人降低涉税成本考虑,同意为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门印制《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发票》,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使用范围:《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发票》供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在全区范围内设立的分公司向客户提供电视网络信号传输服务活动收取服务费用(含预收款)时使用。
二、《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发票》分千元版的手工票和无填开金额限制的机用票两种,采用维、汉二种文字印制。其中:手工票的发票代码为:26500**412**,规格为 190mm ×   130mm ;机用票的发票代码为:26500**413**,规格为 190mm ×   127mm ;手工、机用票的联次均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为记帐联,印色为蓝色。其中:发票联为上联,存根联为中联,记帐联为下联。均采用压感纸印制,其中:发票联采用含SW水印标记的压感纸印制,存根联、记帐联为普通压感纸印制。存根联、记帐联填开的字迹为绿色。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套印。发票式样附后。
三、《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专用发票》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集中印制。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按半年(上半年5月1日以前、下半年10月1日以前)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所提出用票计划,按规定的时间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票证管理所领取发票。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分公司发放《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专用发票》10日内,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分别向其主管的地方税务局报送《发票领、用、存报告表》。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管理发票,建立健全发票的领购、填开、保管、缴销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立专库、专柜、由专人保管发票,明确责任,按规定的范围开具使用发票,按期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存报告表。
五、开具《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专用发票》(机用)可以使用《新疆地税发票监控查询系统》,也可以使用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设计的开票软件。但手工、机用发票开票信息必须按地税部门有关规定导入《新疆地税发票监控查询系统》。
六、《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专用发票》于2009年1月1日起 启用,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必须将此前向各地州市主管地税机关报送的《新疆电视网络服务收费专用发票》计划用量全部领用完毕后方可使用《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专用发票》。
附件:《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票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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