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2-4-27 00:45:12

12366近期热点问答(4月19日~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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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在2022年1月份补发2021年10-12月的工资,员工取得这笔工资需要并入到2021年的收入中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
答:不并入2021年度收入。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计算,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因此该笔补发工资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月,应作为2022年度的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二、配偶是独生子女,能否由我填报配偶的父母信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能。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被赡养人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因此,应由配偶填报其父母的信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三、广西区内企业职工取得公务通讯补贴(也称话费补贴、通话补贴等),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答:广西区内企业职工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无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以报销方式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每人每月不超过240元的标准内据实税前扣除。

四、广西区内企业职工取得公务用车补贴(也称车改补贴、公车补贴等),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答:广西对企业职工公务用车费用扣除标准划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两档处理,具体为:高级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9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需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且方案中应明确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范围。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他人员”,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外的所有人。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亏损弥补结转年限是几年?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七、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优惠的条件是什么?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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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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