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2-4-26 04:10:18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热点问答来了!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热点问答
为帮助纳税人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以及申报缴税方面的新变化,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足额、便利地享受优惠,下面围绕大家关心的12个问题进行解答。
1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对相关减免政策做了具体的规定。
2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
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中“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即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项条件的企业。
3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否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此次扩围的主体“小型微利企业”,基本沿用了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一些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主体的,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然可以享受政策。
4
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能否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
5
新设立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个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新设立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第二种情况,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区分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和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两个阶段来适用政策。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举例:C公司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C公司按规定于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的资源税时,如果尚未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就可采用4月的上月末,即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来判断。C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6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不需要更正。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二)项,新设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7
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更正?
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三)项,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8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逾期未登记的,能否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公告》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得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得再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里需要强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符合《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或新设立企业,或者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9
纳税人已经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次减免优惠。

举例:纳税人根据财税〔2018〕5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规定,其记载资金帐簿印花税按万分之五税率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如其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条件的,政策还可叠加享受,可在减半征收的基础上再享受50%减免。
10
纳税人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有关申报表单中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11
纳税人未及时享受 “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如何处理?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已向经初步筛选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推送退(抵)税确认信息,请纳税人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认是否符合“六税两费”减免条件,对应享未享的退税(费)信息进行逐条核对,并在线提交退(抵)税申请。因系统优化后,抵税操作更便捷,享受更快捷,建议您优先选择抵税流程。
12
未收到电子税务局推送的退(抵)税确认信息,或收到的退(抵)税确认信息记录不全、退税金额不准,怎么办?
本次“六税两费”优惠政策追溯享受涉及纳税人户数多、申报规模大,税务部门将通过电子税务局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推送退(抵)税确认信息。可能会出现部分纳税人未能第一时间收到退(抵)税确认信息,请耐心等待,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退(抵)税业务办理。

此外,对于可能出现电子税务局展示退(抵)税金额不准、不全等情况的,后期税务机关实际办理退(抵)税时,会根据纳税人往期“六税两费”申报情况分税(费)种计算应退(抵)金额。届时如纳税人发现实际退(抵)税金额出现差错,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ND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6/234_1650917417404.png?width=600&size=15504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热点问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