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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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策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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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例 说 明
例1
Q:我和妻子双方均无住房,现在分别在合肥和淮北工作,各自租房,应该如何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A:按照政策规定,夫妻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按照规定扣除。
例2
Q:我和妻子租了一套房子,同时又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个人所得税已经按照住房租金在我这边扣除,本年度内我妻子是否还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A:不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和配偶在同一年度内不能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例3
Q:我购买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A:按照政策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注意要点:二套房若想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以前从未享受,同时二套房享受首套贷款利率
例4
Q:如果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如何享受?
A: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主贷款人为子女由子女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意一方享受扣除。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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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北税务
编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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