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您需要注意这些!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5/274_1650858616747.jpg?width=741&size=151893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财税1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以下简称“税总4号公告”)相继发布,能够享受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的纳税人扩围至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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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财税14号公告”第一条: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税总4号公告”第四条: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从以上两条规定可以知道,只有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才能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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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都能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吗?
“财税14号公告”第三条: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想要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应在满足后三个条件的前提下,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且参评后纳税信用等级应为A级或者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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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由于当前正在开展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建议您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线下“不参评转参评”方式办理纳税信用补评。个体工商户需携带公章填写2份纸质《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交主管税务机关。
注意事项
“税总4号公告”第四条: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个体工商户一旦申请参照企业参评并产生评价结果,以后年度内将自动纳入评价,无特殊情况不能退出。请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谨慎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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