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2-4-23 04:45:47

小雅速递 | 近期12366热点咨询问答汇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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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点 问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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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同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明确有关征管问题。文件一经发布,便引起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关注。今天,我们整理了一期“六税两费”减免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有没有您关心的知识点吧!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1.我公司是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A
Q
2. 我公司是2021年的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A
Q
3. 我公司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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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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