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境外所得要申报,切勿隐瞒存侥幸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22/646_1650567328511.gif?width=640&size=1960031居民个人对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报纳税,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一直坚持的基本制度。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延续了该项规定,即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张小满虽然外派新加坡工作,但其户籍、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是我国居民个人,应当依法就其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自行申报纳税。为避免双重征税,其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依法进行抵免。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责编:桑 军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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