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您关心的都在这里!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683_1650201448255.gif?width=800&size=39866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助力企业平稳渡过阶段性发展困局,共同抗疫、共渡难关,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
Q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社保费缓缴的政策?
A: 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暂时难以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征信和纳税缴费信用记录良好,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企业上年度末净利润亏损,且申请缓缴前连续三个月净利润亏损(当年新成立企业不考虑上年亏损,经营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亏损月数按实际经营月数)。
[*]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员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时应提供相应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有担保资格的自然人提供担保,还可以提供财产担保等其他形式的担保。
Q
哪些险种可以缓缴?
A: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费。
Q
缓缴期限多长时间?
A: 一次申请缓缴的时段不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的各月份所对应的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Q
缓缴手续怎么办?
A: 申请缓缴社保费企业携带以下资料,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
[*]《江苏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能够证明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会计报表等资料;
[*]申请缓缴前六个月工资发放、职工在岗情况证明资料;
[*]资产担保或其它有效缴费担保资料;
[*]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资料。
Q
缓缴申请审批时长是多少?
A: 税务部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征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意见,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税务部门收到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缓缴的答复。
Q
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呢?
A: 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恢复缴费能力的,可提前缴纳已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的,从缓缴期满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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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docx
供稿:社保非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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