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有这些要点,1分钟看懂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正式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至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了7项。7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近日有纳税人给我们留言,咨询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事项。
为了便于纳税人理解,今天为大家准备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解读视频,一起来学习了解具体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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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这里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我国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范围您可以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您取得的证书若在此目录中,则可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项目。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219_1650196588216.mp4
编辑:省局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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