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解读(英文版)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125_1650190397269.gif?width=1080&size=1057628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递延纳税政策,2018年1月1日起政策享受范围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根据财税〔2018〕102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53号公告,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那么,享受这项政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观看下方英文版视频了解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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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国际税收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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