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用指南之十三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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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用指南之十三
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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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适用范围:高校学生公寓
适用条件: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注意事项:企业享受本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 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4 号)
供稿:贵阳市纳税服务科
审核:纳服(税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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