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用指南之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430_1650185422544.gif?width=799&size=125869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451_1650185423187.png?width=586&size=192225
贵
阳
税
务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用指南之五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
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344_1650185423643.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680_1650185423777.png?width=1080&size=173396
具体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 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范围:
小型微利企业
适用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 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注意事项: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纳税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申报享受,企业无需报送资料。
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 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只需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同时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3)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可在贵阳税务电子名片查询。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482_1650185424378.png?width=193&size=6590
(扫码进入贵阳税务电子名片)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725_1650185424818.jpg
供稿:贵阳市纳税服务科
审核:纳服(税宣)中心
往期推荐
精彩纷呈 点亮贵阳!带你看贵阳税宣月活动亮点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用指南之一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使用指南之二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547_1650185425316.jpg?width=1080&size=79424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7/423_1650185426008.gif?width=1032&size=229186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