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期丨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税收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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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答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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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计算年度不得扣除利息支出能否直接采用“203债资比例”计算?
答
不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文)第八十五条规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标准比例是指《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即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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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G101000《关联关系表》是不是需要填报所有的关联方信息?
答
不是。本表只填报本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信息。如:A公司为美国B公司100%控股的外资企业,A公司与B公司在2021年度(报告年度为2021年)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因此,表G101000不需填写B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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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若一个关联方涉及多个关联关系类型的,G101000《关联关系表》第6列应如何填报?
答
“关联关系类型”一栏应对照42号公告中第二条关于关联关系所定义的七种类型并参照《填报说明》选择填列,若同一关联方涉及不止一种关联关系类型的,应同时选填相应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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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填报G101000《关联关系表》时,关联关系“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指关联关系存续期间的起止日期吗?
答
不是。《关联关系表》第7列“起始日期”和第8列“截止日期”应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内构成关联关系的起止时间,年度内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的,填报本报告年度的起止时间;年度内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填写实际变化的日期。如,关联关系在2021年内没有发生变化的,填报“起始日期”为2021-01-01,“截止日期”为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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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具体指哪些交易?
答
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包括商品、产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所有权转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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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与多个关联方发生多类关联交易,应该如何确定前5位关联方?
答
企业应按照关联方、类型(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劳务交易)、交易方式(转让/受让)及境内外分别汇总本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排序确认各类别前5位关联方后,分别填报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对于同一类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超过5个的,应将前5位关联方的情况分别单独填列一行,同时将第6位(含)之后的所有关联交易金额的合计数填报在“其他关联方”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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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向同一关联方销售原材料、产品、机器设备等,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第3列应如何填报交易内容?
答
若企业在报告年度所属期内与同一关联方发生涉及多种交易内容的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交易,则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第3列“关联交易内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填“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原材料-其他”、“半成品”、“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产品(商品)-其他”、“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机械机器设备(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固定资产-器具工具家具”、“固定资产-运输工具(不包括飞机、火车、轮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林木类生物资产”、“畜类生物资产”、“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其他有形资产”。可选填多项。
G102000-G106000、G108000等六份表单的“关联交易内容”均可据实选填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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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的第 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合计”及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受让合计”是否自动计算生成?
答
不是。系统会自动带出企业填列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数,但是可编辑修改,企业如发生非关联交易,应当将非关联交易金额一并计入,手工修改第15行和第30行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企业应该对报告年度所属期内发生的所有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受让交易进行分类汇总(包括非关联交易),并将汇总金额分别填列在第 15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出让合计”及第30行“境内外关联和非关联有形资产所有权受让合计”,第15行的金额应大于等于第7行及第14行的合计数,第30行的金额应大于等于第22行及第29行的合计数。
G103000-G106000、G108000等五份表单相应行次的填列均应遵循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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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为一家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关联交易是为关联方提供来料加工服务,并向关联方收取加工费,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是应该填报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还是G108000《关联劳务表》呢?
答
来料加工企业应在G102000《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上进行填报,其中“原材料—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进口报关价格计算填报,“产品(商品)—来料加工”按照企业年度出口报关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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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具体指哪些交易?
答
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市场调查成果、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土地使用权、商誉、著作权、其他无形资产等权属转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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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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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局所得税科
编辑:蔡妲霓
审核: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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