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如何理解小规模纳税人暂停预缴增值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890_1649936271022.jpg?width=1080&size=64888点击左上方奉贤税务关注我们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担任主讲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方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如何理解小规模纳税人暂停预缴增值税?我们一起来学习↓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944_1649936272754.mp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上述政策明确,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才暂停预缴增值税。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
举例说明: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不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如该企业在外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则从4月1日开始也不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例如,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就不得按照15号公告暂免预缴的规定执行。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包括异地预缴和预收款预缴规定。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因房地产销售适用5%征收率,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再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因适用5%征收率,不得享受暂免预缴政策,仍需按规定异地预缴增值税。
往期回顾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是什么?
[*]举例说明:2022年第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权威解读:所有小规模纳税人都能享受新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 税务讲堂开讲啦!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635_1649936271088.gif?width=500&size=87448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欢迎您使用智能咨询
方式一
关注“奉贤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春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二
关注“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便民办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三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上海税务智能咨询系统】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448_1649936271218.png?width=899&size=772107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591_1649936271688.jpg?width=1000&size=150266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913_1649936271900.jpg?width=1000&size=51533
http://file.tax100.com/o/202204/14/313_1649936272078.jpg?width=1000&size=107468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