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10 02:20:09

【聚焦】抗“疫”显担当!全国税务系统3名个人1个集体受表彰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2 15:47 编辑

各位考生您好,现将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目前提供的黑龙江省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的相关公告转发给你们,除“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全国核酸检测机构查询”模块提供的检测机构,考生也可在以下附件中选择检测机构进行核酸采样。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发布黑龙江省第一批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的公告
2.关于发布黑龙江省第二批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的公告
3.关于发布黑龙江省第三批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的公告(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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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通知】关于提供黑龙江省核酸采样及检测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