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见我 发表于 2022-4-6 17:33:42

【2020年01月10日】强粤税之治 促发展全局

强粤税之治 促发展全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20年01月10日
版次:0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十三个坚持和完善”,方方面面都与税收相关,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出了新要求,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税务部门具有连接宏观政策和微观运行、服务“两头”的职能优势,需要结合当地地域、经济特征,以更广视野、更大格局、更高标准谋划新税务新发展,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党建引领”和“税收主业”同频共振,充分把准税收现代化治理方向。当前,税收改革发展事业面对的更多是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顶层设计的要求更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强,对发展定力的考验更严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是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和第一要求。
完善“政治统领”机制。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形成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并完善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查考核机制。完善“纵合横通”机制。着眼于解决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下党建工作问题,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既要坚决落实好“条”的要求,又要服务好“块”的需要,进一步畅通横向联系、凝聚纵向合力,切实发挥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优势。完善“责任传导”机制。继续完善和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特别是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及其他班子同志的责任事项。强化抓机关带系统,创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好《问责条例》,严格问责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税务总局党委提出构建“1+3+N”大监督格局的要求,筑牢日常监督、职能监督、专责监督“三道防线”,实现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成果“三个贯通”,一体推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改革发展”和“服务大局”有机统一,持续优化税收现代化治理方式。推进税收现代化,需要找准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结合点、着力点,坚持将做好税收工作和服务发展大局统一起来,将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将顶层设计型改革和问题倒逼型改革相结合,将协同治理和数据治理相结合,使税收更为广泛地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各方面。
用好政策“工具箱”。要确保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地,依法用好地方税权,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税收支持。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加大对新兴战略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就税收政策建言献策,推动完善鼓励和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为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稳链补链强链控链、解决“卡脖子”问题提供税收动力。服务好国家重大战略。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动创新政策在大湾区先行先试,进一步健全大湾区税务合作机制,加大对广州税收支持力度,促进广州实现“四个出新出彩”和老城市新活力。优化税费征管体系。持续推进征管业务事项和流程的重组优化,该减的一律精简、能快的就不要慢、能放的坚决放到位。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快从属地管户模式向风险导向下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转变。实施“信用+风险”监管新方式,根据纳税人的信用和风险状况,采取分类分级差异化服务和管理措施,实现有限征管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坚持突出从税收视角揭示经济变化,挖掘数据的“金山银山”,开展好经济运行、政策效应、国家战略、收入运行“四类分析”,打造独具特色的税收分析“拳头产品”,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融通推进,积极构建税收现代化治理体系。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准确把握、正确解决税收制度和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税收制度,坚持具备优势的制度,补充缺少的制度,完善不适应新要求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新的制度体系,以科技创新之力充实完善税收治理制度体系,为税收改革事业找准应变之道,提出税收发展的破题之策。
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随着税收事业进入新的阶段,我们面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更凸显,因此广东税务部门部署开展了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第一批建设成果已经形成,接下来要在加强协同联动、保持动态更新、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力争在今年初再集中推出一批成果,力争每个建设阶段都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成果。坚持信息化引领,谋划新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继续抢抓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发展机遇,以实施广东税务“1+4”信息化规划为抓手,重点把握统筹协调、注重体验、迭代更新、开放共享、税务主导五条原则,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联通”的智慧税务体系,积极打造大数据管税新格局,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坚持融通发展,推动“智”“制”互促互进。以信息化为支撑,把制度要求嵌入信息系统,用科技手段固化和体现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成果,依托智能改进的机制,促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动态更新调整、持续改进。制度建设在规范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更要发挥业务驱动作用,促进信息化更新迭代、保持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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