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2-4-1 05:35:20

社会保险费有关缴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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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日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社系统”)已完成上线,现将有关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社保部门工作安排,各社保部门正在对3月份企业应收核定数据进行分批推送扣费,预计月底前后完成。如您单位3月社保费尚未扣缴或未及时完成1-3月申报核定的,可在4月办理,免征滞纳金。

二、根据系统升级变化情况,税务机关将从2022年4月起调整企业社保费批扣时间,统一扣款时间为每月27日,请协议扣费的企业于每月26日前将应缴纳的社保费足额存入扣款账户。同时,企业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纳社保费,不受扣款时间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

青岛人社:《3月份的社保费为什么还没扣?官方回应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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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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